新的GB3836已经生效实施几个月了,其变化有以下几个方面:
——将“爆炸性气体环境”修改为“爆炸性环境”;
——将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并入本部分;
——设备分类增加了III类(爆炸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增加了超声波能量限值、电磁辐射能量限值和“静电”要求;
——增加了设备保护级别(EPL);
——将“n”型电气设备纳入通用要求,即首先要符合通用要求的规定;
——重新引入了设备使用的环境条件;
——将产品标准帽灯、本质安全系统和电阻式伴热器纳入本部分;
——修改符号“U”和“X”的定义,与现行用法一致;——在制造商责任一章中增加了防爆合格证的要求;
——增加了环境温度和连续运行温度(COT)的定义;
——在温度一章中增加了“外部热源或冷源”作为环境影响的因素;
——在II类电气设备的含轻金属外壳材料中增加了对轻金属“锆”的含量的要求;
——第16章改写了电缆和导管引入的术语,与普通工业使用的术语一致;
——对灯具的补充规定中,透明罩可由网孔小于2500mm2的保护网保护(老标准中为50mm×50mm);
——在型式试验中主要增加了接地连续性试验和非金属材料表面起电试验;
——明确了标志的次序、关联设备的详细标志、特定气体的标志、小型设备的标志等;
——标志的要求更加细化,增加了防爆合格证编号和超小型电气设备和Ex元件标志的要求;
——增加了“使用说明书”的条款。